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编制规定
(2015年5月修订)
授课计划是教师根据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和授课任务书、教材编制的教学施教计划,是主要的教学文件之一。教师应认真阅读理解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,熟悉教材,在分析学生情况基础上,科学编制授课计划。
一、授课计划应按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》(附件2)、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授课计划》(附件3)模板认真填写各栏目规定内容。
二、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》具体填写要求
(一)“课程名称”栏填写内容与授课任务一致。
(二)“大纲”栏应依据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填写。
(三)“教学用书”栏内,“参考书”栏应填写一种最主要的参考书;“学时分配”栏内课时为0的栏目,应填写“0”。
(四)“课程安排”栏填写要求
1.课程安排的填写基本单元为2学时,理实一体化教学视具体教学安排可为4或6学时等。应适当预留机动时间,并安排在最后。
2. “授课内容摘要”栏应按授课顺序依次填写,应细化到“第几章、第几节”。
3.“学时”栏包括讲授、实验、实训、其他等栏目。“其他”指大型作业、课程设计、现场教学、参观、习题课、复习、测验、机动等。按项目在相应栏内分别据实填写。实验应按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实验名称填写。实训应明确训练方式和内容。对于整周安排的实训、大型作业、课程设计、现场教学、参观等技能训练周在相应栏内填写训练周数。
4.“课外作业”栏填写具体题号(教材或练习册的页、题)或注明“自拟”,每2周至少安排一次。
5.“周次”栏应按校历填写。
(五)“异动说明”栏填写要求
1.执行授课时数如与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规定有差异,应说明原因并简要陈述调整办法。
2.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应按要求开出,若有异动,应说明原因,并注明解决措施。
三、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授课计划》具体填写要求
(一)“实践教学内容”栏应按课程标准(教学大纲)要求填写;
(二)“方式”栏填写“实训”、“实验”、“大型作业”、“课程设计”、“现场教学”等教学方式;
(三)“地点”栏内填写实践教学的场所。如:实训(验)室、计算机房等;
(四)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授课计划》的内容应与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》中的相关内容一致。
(五)教务处按周2学时提供《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授课计划》模板,对周学时超出2学时的,以该模板为基础作相应调整。
四、授课计划填写采用宋体,用A4纸打印。
五、授课计划实行教研室主任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教学负责人二级审批,教务处备案制度。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批准的授课计划实施教学。若因教学进程变化等原因需作相应调整时,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,经教研室主任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教学负责人审批后,报教务处备案。